7月22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根据《通知》,自22日起,云南省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所有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旅行社须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管理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通过平台对景区进行预约。
“限量、预约、错峰”入园 团队预约可免门票
《通知》要求,全省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跨省(区、市)团队旅游恢复工作。各地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将防控措施贯穿于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各个环节。
《通知》强调,要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的实施,按照“能约尽约”的要求,推动旅游景区预约管理的常态化。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上调至50%。
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控制组团规模,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从严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管理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通过平台对景区进行预约。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实施实行政府指导价A级景区对旅游团队免费入园政策的通知》,旅游团队通过“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预约,可享受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景区免费入园政策。
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行前排查,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
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严格执行“八不准”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发布和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和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要处理好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要做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原则办理游客退货。
绷紧旅游安全弦 保障游客汛期出游安全
目前,云南省已经进入雨季,雷电暴雨及其伴生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交织在一起,加之地震时有发生。
对此,《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形势,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和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尽最大努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游客生命和财产损失。
针对汛期旅游安全工作,《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加强对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要加大水上旅游项目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关注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汛情预报,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旅行社旅游团队行程和包车的监管力度,督促旅行社要找正规的旅游车公司、签订正式租车(包车)合同,调用安全指标达标的旅游车辆,合理设计旅游线路,避免旅游团因赶行程、车辆超员超速等引发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发生。
云南网记者 毕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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