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综合 潇湘晨报
近日,山东女子存银行百万元
多年后仅剩 1 块钱事件
引发网友关注
涉事的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
被判赔偿百万及利息
2009 年 7 月和 9 月,山东枣庄市民孙女士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分两次共存入 100 万元。2014 年,孙女士持两张存折到银行取钱,虽然存折单上写着存有 100 万,但银行系统余额显示两张存折账上只有 1 元。
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被孙女士告上法庭,银行提出存折系伪造,这使孙女士一度被警方刑拘,但警方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显示孙女士参与伪造存折。
2020 年,孙女士再次状告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法院认为,银行没有做到应尽的审核义务,应当支付孙女士 100 万元及利息。
7 月 8 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发布消息,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已按法院判决,将赔偿款及利息等款项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律师透露
存款系被前银行职员冒领
日前,孙女士代理律师刘焕平向媒体透露,这起事件实际涉及到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孙女士存入了一百万元后,两张存折被另一家银行的女职员田某换掉,田某在孙女士存款当日以孙女士名义开出了两张存有一块钱的存折,伪造存款记录黏在了这两张存折上交给孙女士,孙女士真正的存款被田某分多次支取。
律师透露,田某是枣庄当地另一家国有大型银行的女职工,除了冒领孙女士的存折账户,她还用用类似手法冒领多个储蓄账户的资金,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孙女士在内,受害人为 10 人,涉案金额超过 600 万,时间在 2008 年到 2010 年间。这些被冒领的储户在 2014 年陆续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及利息的诉求被法院支持。
田某曾一度失踪,后被当地警方抓获,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刑 10 年 6 个月。
孙女士与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的诉讼相关判决文书中,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的上诉理由里亦提及上述细节:田某因在真实的金融票证上对所记载内容进行更改,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变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6 个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田某除了冒领孙女士的 170 万元外,在 2008 年到 2009 年期间,其还在枣庄当地某银行任职期间冒领了另外 9 位储户共计约 500 万元。加上孙女士存款,被田某冒领的资金超过 6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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