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和国际工程结算

竣工决算和质量保证金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

依据《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和索赔款项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调整

1.变更

(1)变更的范围。

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对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对发包人要求的赶工、工程暂停造成的变更做了规定。

1)设计变更

2)采购变更

3)施工变更

在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中均包括“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赶工指令

5)调减部分工程

习题: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下列属于施工变更的是()。

A.对区域内标准标高的调整

B.对备品备件采购数量的增减

C.发包人对竣工试验合格的项目重新进行竣工试验

D.因发包人原因暂停工程超过45天,调减受影响的部分工程

【答案】C

(2)变更的程序。

1)变更通知。发包人要求的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变更通知的建议报告。

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

①如承包人接受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资源消耗,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估算。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应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项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

②如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或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对生产性能保证值、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

3)发包人的审查和批准。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后10日内对此项建议给予审查,并发出批准、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要求的书面通知。

2.价格调整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所称合同价格调整,是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合同价格的调整不包括合同变更。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

1.预付款

(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及额度。

合同约定了预付款保函的,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1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金额;未约定预付款保函的,发包人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金额。

(2)预付款的抵扣。

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或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尚未抵扣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承包人未能支付的,发包人有权按如下程序扣回预付款的余额:

1)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一次或多次扣除;

2)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有权从预付款保函中扣除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

3)应付给承包人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以抵扣,且合同未约定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支付尚未扣完的预付款支付时间安排协议书;

4)承包人未能按上述协议书执行,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抵扣尚未扣完的预付款。

习题: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预付款支付的时间和额度在通用条款中约定

B.预付款抵扣完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退还预付款保函

C.发包人延误付款20天以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承包人即可停工

D.合同解除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尚未扣完的预付款

【答案】D

2.工程进度款支付

(1)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两种进度款的支付方式供发、承包双方选择适用:按月申请付款和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1)按月申请付款。

2)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承包人应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为基础,按照在专用条款约定的付款期数、计划每期达到的主要形象进度和完成的主要计划工程量等目标任务,以及每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当期付款申请报告。

发包人按付款计划表付款时,承包人的实际工作和实际进度比付款计划表约定的关键路径的目标任务落后30日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商定减少当期付款金额,并有权与承包人共同调整付款计划表。承包人以后各期的付款申请及发包人的付款,以调整后的付款计划表为依据。

3.缺陷责任保修金

(1)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暂时扣减的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日内,将暂扣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余额支付给承包人。

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结算

(一)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1.工程变更

(1)变更估价

1)工程删减的估价。

因工程删减导致的变更,如果对其估价未能达成一致,承包商应就因该项删减所导致的费用损失,立即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附相应的证明资料。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应依据合同的规定与双方协商后对此费用作出决定,并将该项费用加入合同价格。但是,承包商因该项工程删减所受的损失,应当满足下列三项条件:①如果工程未被删减时,该项费用本可以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②该工程的删减将导致(或已经导致)该项费用不构成合同价格的一部分;③任何替代工程的估价之中也没有包含该项费用。

2.价格调整

(1)工程量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因工程量变更可以调整合同规定费率或价格的条件包括:→四个条件是“和”的关系

1)该部分工程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2)该项部分工程工程量的变更与相对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金额的0.01%;

3)由于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部分工程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

4)该部分工程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的结算

1.工程材料和设备款的预支

投标函附录中该类材料和设备根据其付款方式不同分别列明,分为装运后付款和运至现场后付款两类。符合预支条件后,期中支付证书中应增加的款额为实际费用的80%。

习题:在FIDIC合同条件中,工程师确认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符合预支条件,在确定其时间费用后,其中支付证书中应增加费用的()作为工程材料和预备预支款。

A.50%

B.60%

C.70%

D.80%

【答案】D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范围和依据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中间过程,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只有经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实现由承包人管理向发包人管理的过渡。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及范围

1.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竣工验收的范围

(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

工程资料验收

工程技术资料验收

工程综合资料验收

工程财务资料验收

工程内容验收

建筑工程验收

安装工程验收

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与程序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

类型

验收组织

签署文件

单位工程验收(中间验收)

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和承包商派人参加。该部位的验收资料将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单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

由业主组织,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使用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五方)。

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工程整体验收(动用验收)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或由其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工作(五方)。

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的联系_竣工结算和决算的联系和区别_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的关系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

习题: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整体验收的组织单位可以是()。

A.监理单位

B.业主单位

C.使用单位

D.国家发改委

【答案】D

(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与备案

1.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的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五、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概念

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

(一)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待核销基建支出

非经营性项目转出投资支出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用来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

3.建设工程竣工图

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其具体要求包括:

(1)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承包人(包括总包和分包承包人,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有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原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责任人绘制

4.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七、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四类。

(一)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1.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概念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应注意的问题

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3.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地质勘察和建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按建筑工程造价比例分摊,生产工艺流程系统设计费按安装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习题:关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计算的

B.分期分批交付的工程,应在最后一期(批)交付时一次性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C.凡购置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应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D.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E.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不需安装设备价格总额按比例分摊

【答案】ACD

(二)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收益法计价

专利权的计价

两种方式都计入无形资产

自创

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外购

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专有技术的计价

(又称非专利技术)

自创

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外购

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商标权的计价

自创

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购入或转让

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土地使用权的计价

出让

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划拨

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习题:关于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与计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开发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B.专利权转让价格按成本估计进行

C.自创非专利技术在自创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处理

D.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答案】C

(三)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货币性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

八、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

1.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概念区别

(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保修期限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普通住宅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习题:关于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缺陷责任期就是保修期

B.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

C.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10年

D.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5年

【答案】B

九、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及返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永久会员只需99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hs105011

发表回复

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