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吴敏 北京报道
“百年伟业,始于当下”,这是百年人寿的“百年愿景”。但当下的百年人寿却负面缠身,业内倒数的偿付能力水平、破产重组股份遭到冻结的二股东、股权分散频繁遭到转让却无果、被评级机构列入负面信用观察清单。
不仅如此,作为一家为老百姓提供生命健康保障的人身险公司,百年人寿旗下多家分支公司还存在屡屡欺骗投保人的情况。种种问题都显示,有着“百年愿景”的百年人寿名不符实。
偿付能力不达标 现金流净流出超8亿
近日,百年人寿披露的2019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60.5亿,净利润亏损3.92亿,若结合去年前三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来看,百年人寿2019年全年盈利2.11亿,同比下降69.7%。
此外,该公司最新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8.08%和109%,在寿险公司中排名倒数,最新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是除了中法人寿外,评级最低的寿险公司。
事实上,百年人寿近几年的偿付能力一直处在较低的水平。由远及近来看,2017年四季度,该公司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8.8%、118.2%。2018年1-4季度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连续下滑,分别为109.89%、99.46%,101.45%、91.54%,103.77%、91.19%,100.65%、88.13%。
由于该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处于100%-110%之间,存在一定偿付能力压力,2018年3季度,监管将其风险评级降为C,当年四季度末其综合偿付能力也未达到120%,因此维持C类评级。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告急”是需要及时增资以预防流动性风险,虽然百年人寿在2012-2015年每年都有增资,但2015年增资至77.948亿元后,此后再未有过增资。
迫于偿付能力风险的持续暴露,2019年一季度,该公司发行了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其当季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终于突破120%,为121.83%,监管评级也相应上调为B类。然而,到了二季度这个数据便降至111.67%,监管评级也当即回到C类。
虽然该公司四季度偿付偿付能力有所上升,但仍然处于业内较低的水平。根据监管规定,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指标,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显然,百年人寿属于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
另外,百年人寿的净现金流也在去年四季度大幅流出,净流出-8.59亿。该公司1-3年、3-5年、5年以上综合流动比率均低于100%,且相差甚远,分别为47.5%、36.7%、37.69%。
有业内人士指出:“现金流量比传统的利润指标更能说明企业的盈利质量。总体来说,企业财务状况越好,现金净流量越多,所需资金越少;反之,财务状况越差,现金净流量越少,所需资金越多。”
盈利可持续性不足
除了偿付能力和现金流危机,百年人寿近年的盈利状况也不稳定。从成立之初到2014年,百年人寿4年间共亏损超过14亿元。2015年,百年人寿进入盈利期,2015-2018年该公司分别盈利0.32亿元、2.04亿元、3.51亿元、6.9亿元。
不过,百年人寿在2019年一季度发布的债券发行公告中表示:“公司盈利的可持续性不足。”一是2018年虽然实现净利润6.9亿元,但暂不计入利润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7.5亿元,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盈利状况,“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浮亏,尤其是权益类股票和基金下跌幅度较大,拉低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整体投资收益”;二是对投资收益依赖性较大。
2016年以来,百年人寿其他综合收益亏损逐年扩大,从2016年到2018年,该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5.4亿元、-18亿元和-50.9亿元。
百年人寿在2018年一季度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公告中曾解释称,一方面,2016年到2018年上半年,公司持有的权益资产产生较多浮亏,浮亏依据会计准则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导致“其他综合收益”负数逐年加大;另一方面,百年人寿一些重点投资的股票大多采取举牌方式,在市场下跌过程中按照监管要求不能减持。
中债资信的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百年人寿其他综合收益为-41.41亿元。“浮亏规模较大,需关注对未来投资收益的影响。”
引人注意的是,也是自2015年开始,该公司净资产逐渐下滑,2015-2018年期间净资产分别为86.27亿元、74.78亿元、65.68亿元、40亿元,四年时间,其净资产即遭遇“腰斩”。
去年底,中债资信将百年人寿评级展望调整为“列入负面信用观察名单”。
中债资信在报告中指出:“在跟踪期内,百年人寿保费规模稳步增长,保单品质保持稳定;整体经营风险较低,盈利能力保持稳定,流动性风险可控,偿付能力持续接近监管红线,股权变更及后续增资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资本补充压力很大,整体财务风险较低;公司股权分散,外部支持无明显增信作用。综合这些因素,对其评级进行了上述调整。”
公司股权成“难啃的骨头”
的确,成立于2009年的百年人寿,股东多达17家,其中,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亿股,位列第一大股东;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江西恒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建投控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分别持有8亿股,并列第二大股东。
高度分散的股权也使百年人寿发生了多次股权转让。
去年1月8日,绿城中国拟以现金27.18亿元收购百年人寿9亿股股份,接盘其第一大股东所持的11.55%股权。
1月15日,百年人寿又披露称,其股东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7亿股股份转让给国测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
8月1日,百年人寿再度披露称,股东方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乾豪坤实置业有限公司及大连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总计10.8亿股股权转让给中国奥园,相关变更股东事项将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生效。
上述三次股权变更将引起包括第一大股东在内的5家股东变动。
不过,去年8月26日,绿城中国发布公告称,因监管未在规定期限内就收购事项发出批准,遂终止收购百年人寿9亿股股份的交易。
今年1月20日,中国奥园也公告称,由于收购事项的先决条件未能如约达成,因此收购百年人寿股份事项终止。
而另一笔交易至今未有下文。
此外,百年人寿二股东新光控股也深陷债务危机,所持8亿股股权已被司法冻洁,在去年宣布破产重组后,该部分股权也存在“易主”的可能。
对此,中债资信指出:“整体看,公司股权变动较大,未来股权变更仍具有不确定性,股权变动将对公司董事会构成和战略规划产生影响,或将间接影响管理团队稳定性。”
多家分支机构欺骗投保人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开年不过两个多月,百年人寿就收到了来自监管的六宗处罚,其中三宗涉及欺骗投保人。
从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1月9日公布的有关百年人寿的三宗行政处罚来看,在该局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的100笔退保保全业务中,有10笔未准确记载退保资料和核心业务系统中申请日期。上述10笔业务中,还有8笔业务存在对退保资料中《百年人寿顾销保单退保劝阻确认书》保全申请日期进行涂改的情形。
另外,在该局现场检查调取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承保投保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有34份保单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中,有16份保单存在错误介绍保险产品重要内容的情况,如将60周岁以上投保人享有的30天犹豫期权利介绍为15日,将趸交产品介绍为期缴产品等。
上述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并非个例,根据监管披露的信息,上述行为涉及百年人寿江苏分公司下辖南京城东营销服务部、常州中心支公司、睢宁支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等多家分支机构。
1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公告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百年人寿徐州中心支公司业务清单及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中,存在18笔业务地址不真实问题,保费合计7.52万元。参照政府公开的行政区划信息,上述保单填报地址明显不真实。因此,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局对百年人寿徐州中心支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朱敦峰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2月29日,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1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百年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洪国亮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监管对百年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百年人寿江西分公司洪国亮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一位保险专家告诉本报记者:“销售人员屡屡违规宣传,属于操作风险,暴露出该公司内控不严的问题,需要加强内控合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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