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记者尹勤兵
“如果不是我到社保部门咨询,还真不知道属于我自己的7.9万多元,单位迟迟没给我……”最近,汉口市民王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上述苦恼。
去年,王女士的工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工伤医疗和伤残补助金已下发到劳务派遣公司,公司却一直未告知她这笔钱的存在。9月22日,长江日报记者陪同王女士找到劳务派遣方和用工单位,被告知“仍需走流程”。
■ 工伤2年多后,突然得知“你有一大笔补助金”
2018年9月,王女士入职葛洲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物业”),和武汉仕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达人力”)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之后被分配到汉口火车站附近的葛洲坝国际广场,担任保洁主管。2019年4月,因工作中不慎踩翻一处排水窨井盖,王女士右脚踝骨折,治疗花费了近3万元。
王女士说,2019年11月,她提出辞职,并于12月份办理了离职手续。2020年5月,得知自己这种情况可申请工伤,于是她通过派遣方“仕达人力”向江汉区劳动部门提出了工伤鉴定申请。
王女士说,今年7月27日,她找到“仕达人力”终于领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材料显示:早在2020年6月18日,她的工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8月17日上午,她找到江汉区社会保险管理处窗口咨询后续治疗问题。工作人员透露,早在去年8月和10月,该局就已将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79708.4元,转到了仕达人力公司账上。
让王女士不解的是:长达1年时间,一直没人主动提醒她有这两笔钱。
■ 索要1个月未果,相关人员均称“还需走流程”
王女士说,为了讨回这笔本属于自己的钱,她先后多次找到“仕达人力”和“葛洲坝物业”,但迟迟未果。一个多月来,“葛洲坝物业”方面以需要领导签字、要走OA流程,要申请支付令等种种理由拖延。9月6日,为了满足对方财务要求,她甚至在未收到款项的情况下,手写了一份收条,花了23.8元同城快递费发给对方。
“9月9日,是‘葛洲坝物业’承诺的到账日期,结果到期后,对方又说分公司这边没有支付权限,还要走流程……”王女士说,她实在不明白,这笔钱明明是自己的,为何要回来这么难。
9月22日,长江日报记者陪同王女士找到仕达人力公司和“葛洲坝物业”,两家依然表示“还需走流程”。
仕达人力公司罗姓负责人承认,这笔钱确实应由公司支付给工伤者本人。“不过‘葛洲坝物业’来函要求这笔钱打给他们,我们没有办法不遵从。”在葛洲坝物业武汉分公司总部,品质部黄经理以公司领导都不在为由,拒绝透露联系方式,让王女士继续等。
■ 社保部门回应:可走诉讼程序维护权益
武汉市人社局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职工发生工伤出险后,因用人单位往往需提前垫付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出于对企业的保护,在填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时,如企业没有特别注明,通常默认是打款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给职工。去年,武汉市社保部门就制定了新的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明确规定这笔钱可以打给单位,但个人必须签字知晓,以杜绝单位领了,却瞒着当事人不发。同时,规定个人也可以申报,但单位必须盖章。
对于王女士这种情况,该负责人分析,用人单位应该使用的是老表申报的。“去年,因为一些原因,老表当时也在使用,情况有点特殊。”
她建议,如用人单位一直扣着不给,王女士可走诉讼程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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