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是区水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河道流域整治规划、河道岸线规划、江河滩涂的综合治理开发规划并指导实施等工作。

2.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区内屠宰场的检疫、监督、动物防疫和检疫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区内农业、林业、渔业、农机、畜牧、植保检疫、农产品安全和乡村振兴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

3.区审计服务中心是区审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审计业务提供服务,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承担固定资产投资、资源环境、财政金融等审计业务;协助核查相关审计报告,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处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3个岗位,共3人。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报名时须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报名时评审类职称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取得职称资格文件原件或加盖职改部门鲜章的复印件、评审表原件或加盖职改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三件中至少两件,市外中级及以上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拟聘用之前还须提供人社部门确认职称有效的函,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须提供网上查询信息)。

(3)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二)资格审查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_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的岗位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者携带本公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生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别人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公布。请考生关注留意。

(三)考核测试

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测试。具体时间、测试方式将连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一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正式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

(二)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上进行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根据(泸市发改价费〔2017〕648号)精神,按照综合测试的方式,对进入综合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 VX:-1238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x

附件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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