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初步查明,今年22岁的广西南宁横县人林成龙于2009年3月注册网易博客“佛山大炮”后,“图文并茂”地传播自己的嫖娼经历。截至案发,共上传9张淫秽相片和48篇淫秽网文,其博客网页点击量达次。在佛山市天天新论坛上,林成龙博客被转贴的淫秽文章和照片点击数达5万多次。近日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正式批捕。(据2011年1月7日《北京青年报》)
“佛山大炮”哑火,这完全是咎由自取,玩火自焚,罪有应得,不足挂齿。
而该案真正值得人们深思的却是,林成龙自从2009年3月注册网易博客后,就开始将自己每次嫖娼的情况用手机拍照并写成网文发表在博客上,直到2010年11月21日被警方抓获归案,前后长达21个月时间,竟然没有被网管发现?谁会相信呢。而且此间其博客网页点击量高达次。在佛山市天天新论坛上,林成龙博客被转贴的淫秽文章和照片点击数达5万多次。一个“热”到这种程度的博客或贴文,竟然能够逃过网站监管人员集体监视的目光,这有可能吗?若不是招致网友的强烈不满并被举报,说不定还要坚挺多长时间呢,确实令人不可思议。
从表面上,“佛山大炮”长时间坚挺网络,看似乎是监管工作苍白无力,实质上还是利益链条在作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学相认为,一些网站为了牟利、增加点击率等目的,有意放纵淫秽色情图片、文字的存在和传播,经营者没有依法履行保证网站内容合法、干净的义务。可见,这是接入服务商的过错。
事实上,一些色情淫秽贴文和照片,今天关明天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打不胜打,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其不能彻底“斩草除根”。而这个“根”就是网站的开办、运营等过程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链条,其中,包括基础运营商和接入服务商的接入服务、网络支付平台提供的资金结算、网络广告商提供的广告推广等三个主要环节。比如,网易博客和佛山市天天新论坛,能够“容留”林成龙的淫秽文章和照片传播,注定是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进而使“佛山大炮”得以坚挺,而网络环境却严重受到毒化。
净化网络淫秽色情物品赖以生存的土壤,一要抓紧完善法律法规。“两高”的“司法解释二”出台后,相关的行政法规修订要及时跟进配套。二要形成打击和管理的合力。除了政法部门依法加强打击之外,工信、金融、工商等部门也应该在网络支付平台、网络广告和网络域名解析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合力作为。这才是切断网络色情利益链,杜绝淫秽色情物品传播的关键。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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