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现将《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统考,体育统考成绩按规定计入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二、全市共设立7个考区。各县(市)、通州区的体育统考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和市直学校的体育统考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通州湾示范区考生参加通州区体育统考。

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通州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育统考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制定体育统考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抓好体育统考考风考纪监察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体育统考安全规范有序。招考部门负责体育统考组织与实施,认真开展考务培训。学校负责考生的训练与指导,做好考生安全教育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考点负责做好考试服务和保障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考生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和卫健等部门协作,完善应急措施,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交通运输、考点场地、器材(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与检查。体育统考过程中,各考点应在现场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妥善做好考试过程中应急救护工作。

五、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各学校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体育统考工作。各考区制定的工作方案中需专门明确疫情防控相关举措,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体育统考的各个环节。严格实施考点封闭式管理,进入考点人员需严格执行温度检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戒标识,除考生和与考试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加强过程性管理,避免人员聚集。

六、严密组织考生体格检查。体育统考前,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原国家教委19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并按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中考体检统一软件格式进行体检信息采集。要特别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凡因患心血管等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免试或减试;学校应履行告知和提醒义务。

七、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学校要将贯彻落党风廉政和考风考纪要求贯穿体育统考过程中,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严格选派裁判员、监察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签订守纪承诺书,实行裁判员与考试项目随机派位等措施,确保体育统考公开、公平、公正。对在体育统考工作中不执行规定和要求,不认真尽职尽责,发生违纪违规问题,造成考试事故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和纪律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各考区体育统考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附件1: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附件2: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南通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考试对象

全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三、考试项目和总分

1.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包括体育过程性测试、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两个内容组成。体育过程性测试30分,体育统考30分,总成绩共计60分,计入中考总分。

2.体育统考内容详见《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附件2)。

四、考试规定

1.自选考试项目。考生通过《南通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自主选择考试项目,在学校统一组织下自主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各校要特别提醒考生,一旦考生自主选择并确认考试项目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信息,不得更改。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2.规范设置考场。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式管理。要科学设置各项目考位,考试现场须配备视频监控系统,提高体育统考的诚信度、透明度和权威性。所有考试项目均采取“送考到校”的方式,利用学校自身场地进行测试,个别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借用附近学校场地。测试场地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实地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3.统一测试器材。各地要按照《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中“场地器材”要求,统一调配测试器材或采用购买服务等形式切实保障考试条件,落实好全程视频监控。凡使用电子器材测试的项目,需所有考点统一实施。

五、组织要求

1.严格选派考务人员。各考点应设立裁判长,负责考试项目的技术评判和考试过程中考生特殊情况处置。裁判员、监察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从非初中学校中选派产生。体育统考选调的裁判员、监察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思想端正,作风严谨,纪律观念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参与体育统考的裁判员、监察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和签订承诺书。

2. 严格考点管理。体育统考期间,候考区(准备活动区域)应相对独立。所有考务人员应统一标识,佩戴工作证件进场,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从严控制进出,按岗履职,严禁串岗。送考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 各考点在考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做好考生考前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生准时检录进场。

4.规范现场监督。体育统考各项目现场、各环节均要设立监察员。监察员负责监记考试成绩,确保准确无误。测试过程中,考生临场出现突发事件时,裁判员要对突发事件及时、准确记录和裁判,监察员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报裁判长审核同意后,在不违反测试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当日补考或申请缓试。考生考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5.无故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该项目成绩为零分。

6.市内毕业的往届生体育过程性测试成绩以原应届时过程性成绩为准,市外毕业的往届生以体育统考成绩替代。

7.5月底前,各地完成考生过程性测试成绩公示和上报工作。6月18日前,完成考生体育考试总成绩上报工作。

六、对病、残考生体育统考的处理办法

1. 免试对象:对于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的学生(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可申请免试,并按30分计入中考总分。

2. 减试对象:因先天或后天造成身体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减试。符合减试条件的考生,按《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改革实施办法》(通教发〔2013〕4号)执行。项目全部减试的,按24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3. 缓试对象:因近期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突发事件不能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可申请缓试。缓试由各考区统一组织,测试方法与规则不变。缓试时,选考项目应测试三个项目。如到时仍不能参加缓试者,选考项目每缺考一项,该项目按6分记取成绩。

4.申请免试、减试和缓试的考生,须出具医疗机构证明(县、通州区考生须出具县级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市区考生须出具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学校意见(含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和学校盖章),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附件2:

2020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

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设三类选考项目,由考生从每类组合中自主选择一项,每项满分为10分,合计30分。

第一类:200米跑;立定三级蛙跳;助跑正面双手头上向前掷实心球。

第二类:男生引体向上、女生双杠直臂前移;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

第三类:篮球运球投篮;排球网前自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二、测试方法与规则

(一)200米跑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200米跑可在本校田径场上进行。要求地面平坦,跑道线清楚。配备发令枪2支、联络旗2面、口哨若干,配备秒表每道3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2)200米跑每组最多6人、最少2人,起跑姿势为蹲踞式起跑,可使用起跑器。

2.测试规则

(1)测试时均不得穿钉鞋;起跑时发现有抢跑者,裁判当即召回重新起跑;同一考生3次抢跑,按最低分值记取成绩。

(2)每考生可有2次测试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成绩以秒为单位。200米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二)立定三级蛙跳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在测试垫或塑胶场地(沙坑)上进行;起跳点(地面)与落脚点呈水平面,起跳地面平整,不得有坑凹。

(2)考生两脚平行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双脚原地同时起跳后,保持一定节奏连续向前用双脚起跳完成第二、三跳,第三跳双脚落地;成绩丈量从起跳线后缘至第三跳最近着地后垂直距离。

2.测试规则

(1)双脚开始起跳前或跳的过程中,如出现垫步、脚踩碰起跳线、两脚不同步起跳或第二、三跳有明显停顿起跳,则判该次试跳失败。

(2)每考生可有3次测试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如3次测试失败,按最低分值记取成绩。

(三)助跑正面双手头上向前掷实心球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在平整场地上进行;充气实心球若干只(重量为2公斤),配备皮尺或钢尺若干卷。

(2)考生站于助跑线后,助跑开始后,最后一步成原地投掷步,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后上方,身体稍后仰,用力将球投向前方;丈量成绩时,从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2.测试规则

(1)考生测试时必须有助跑,助跑步数由考生自行确定。

(2)考生将球向前上方抛出的同时,双脚可向前迈出,但脚不能踩投掷线;如果脚踩投掷线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前的地面,则判为失败。

(3)测试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每考生可有3次测试机会,记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如3次测试失败,按最低分值记取成绩。

(四)男生引体向上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在单杠区域场地上进行,杠下要有缓冲保护的软体操垫。

(2)考生站位于高单杠下,跳起双手正握杠成身体静态的直臂悬垂后,双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向上引体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2.测试规则

(1)引体向上时,两手臂须直臂悬垂向上引体,引体过程中,可以利用合理的身体摆动向上引体。如果两臂未处于直臂悬垂状态向上引体,则判该次无效;如果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则终止测试。

(2)每考生可有2次测试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五)女生双杠直臂前移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在双杠区域场地上进行,杠高1.3米-1.5米之间,杠下要有缓冲保护的软体操垫。

(2)考生在双杠杠端站立,从内握杠红色标志线(距杆端20cm)处,跳起成直臂支撑后,双臂依次直臂向前支撑前进。成绩丈量从标志线后缘至靠起点最近手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2.测试规则:

(1)静止站立握杠,跳起杠上成直臂支撑后,视为动作开始,支撑前进过程中脚落地或有支撑即为动作终止。

(2)跳起成直臂支撑时,不可借助其它辅助动作或其它器械成直臂支撑。

(3)每考生可有2次测试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六)1分钟仰卧起坐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硬质体操垫若干块。

(2)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固定脚踝位置,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考生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测试人员发出“开始”(或哨声)口令的同时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

2.测试规则

(1)考生两肩胛没有触垫,或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或两手未抱头,则判该次无效。1分钟到时,考生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

(2)每考生可有2次测试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七)1分钟跳绳

1.测试方法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考生开始跳绳(开表计时),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人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时间内的跳绳次数。跳绳为有柄跳绳,绳长2600-,材质由各考区统一确定一种,具体规格按“GB/T-19851.20-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第20部分:跳绳”执行。测试时,学生可选择使用由各考区统一提供的跳绳,也可自备同样规格的跳绳。如采用电子计数,则计数手柄均由考点统一提供。

2.测试规则

以1分钟时间内的跳绳次数为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每考生可有2次测试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八)篮球运球投篮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在室外标准篮球场半场中进行,配备秒表2块、发令哨,距罚球线端点两侧2米处各放置一个高1.2米的标志杆,起点设置在篮球场中圈线后(篮球运球投篮场地示意图);篮球为6号或7号球(可自备)。

(2)考生持球站立于球场中圈线后,听到“开始”(或哨声)口令后(开表计时),自行选择场内一侧运球绕一标志杆后投篮,命中后运球返回,当人和球均通过中圈起点线时停止计时。

2.测试规则

(1)运球投篮过程中,投篮动作不限,投篮必须命中方能返回。在测试时,当男生超过16秒、女生超过21秒投篮仍未命中时,裁判应鸣哨结束该次测试。

(2)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违例,取消该次成绩:①出发时连续抢跑三次;②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③运球时膝盖以下部位触球;④运球过程漏绕标志杆;⑤运球碰倒或明显移动标志杆;⑥投篮未命中返回;⑦未到终点前球出测试区域;⑧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⑨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

(3)每考生可有2次机会,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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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排球网前自垫球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排球场地或平整场地进行,测试区域为每人3米*3米。 配备发令哨,在测试区域外0.5米处设置排球网,并将排球网上边沿调整到距地面指定高度(男子为2.24米,女子为2.0米)。测试人员观测并记录考生超过网高的自垫球次数。排球为青少年比赛使用的硬式排球(可自备)。

(2)考生双手持球站在测试区域内准备,听到“开始”(或哨声)口令后,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垫起的球下沿必须超过网的上沿,球落地、持球后或听到“停”(或哨声)口令后接球,终止垫球。

2.测试规则

(1)垫球应始终站于测试区域内,过程中可以移动、调整脚步,出区域后应立即回到测试区域内。

(2)测试过程中,考生所垫排球落地或持球为一次测试结束,或考生达到本项目满分成绩,测试人员发出“停” 的口令(哨声)后,考生终止垫球,迅速持球。

(3)垫球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测试区域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

(4)每考生可有2 次测试机会,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十)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1.测试方法:

(1)场地器材:在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6米,起点线至第一杆距离为8米,各杆间距3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杆高1.2米,标杆距两侧边线各3米,球门高2米、宽3米,射门线距球门线中点垂直距离为6米,起点线中点划一圆点为出发点(必须从出发点开始),点、杆需在一条直线上,球门立柱两侧圴用高2米、宽1.5米的拦网固定(见测试场地图)。使用4或5号球若干只(可自备球)。

(2)考生站在起点线出发点后准备,球放置于出发点上,听到“开始”(或哨声)口令后(开表计时)向前运球,依次运球过杆,当考生绕过第5个标杆后,在射门线前射门,球射进门过球门线时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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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试规则:

(1)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违例,取消该次成绩:①出发时连续抢跑3次;②漏绕标志杆;③碰倒标志杆;④故意手球;⑤运球时球出测试区域;⑥球未绕过第5个标杆即射门;⑦射门时球过射门线(球压线射门有效);⑧射门时球射出了两侧边线。

(2)射门时球未进门,球射在了球门两侧拦网内,考生应迅速进行补射。测试时间男生超过15秒、女生超过17秒仍未射中时,裁判应鸣哨结束该次测试。

(3)每考生可有2次测试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2次测试失败,按最低分值记取成绩。

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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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成绩在二个分值之间,分值靠低不靠高。例如,某男生200米成绩31.6秒,该生得分应是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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