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乃是北宋名臣,在中国历史上以办案铁面无私,为官公正严明所著称,在世人的心中包拯堪比青天,民间传闻包拯最后位至丞相,那么事实是否如传闻一般,包拯生于咸平二年,二十八岁时考中进士,在江西永修这边当知县,后来因父母年迈便辞去官职在家赡养父母,古语云:双亲在不远行,几年过后随着双亲的相继离世,一直到守丧期满,包拯才进京听选,时年三十八岁。
经过多年的勤奋以及为官的清正廉明,于近六十的时候才官至御史中丞,然而这位以为民伸冤,造福百姓为己任的青天老爷至终未曾获得丞相之名,相爷之称实乃误传,秦腔铡美案一举把包拯的人设高度拔高,将其称之为相爷秦香莲,里面有句唱词是说相爷替民伸冤屈,然而纵观北宋一朝的官僚制度和包拯一生的仕途,我们发现包拯他并没什么微笑。
在宋朝时期的朝廷政治体系中,丞相这个职位的编制并不是固定的,在当时,朝廷鉴于对丞相权力的约束,采取了集中皇权分散相权,对于丞相一职并没有明显的任期,变迁性很大,以此来缓和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北宋在前期时,朝廷中的正副丞相统称在中书门下,在设立丞相的同时会加设一位副丞,以此来削弱丞相的权力,但是无论无论怎么样来调整丞相的制度,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的解决。
纵观包拯的仕途,从考中进士至回乡守孝,真正进入朝廷为官乃是回京后任监察御史,对处事不当,官风不当的朝臣进行监督,发现有行为检点的官僚对其进行弹劾,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中纪委书记,包拯在任职期间非常严厉的批评了当时朝廷的任官制度。并且多次上书弹劾一些官员,最有名的莫过于转运使王逵,弹劾次数达到七次,朝野上下为之震怒,随后因保荐的官员出现失误,包拯被贬之员外郎,后被迁至开封府任府尹,在包拯到任后的一年多时间,包拯将开封府的政务,官民制度做了很好的规范,将其治理得井井有条,很快就赢得了当地百姓的爱戴与尊敬,使其京中同僚无不震撼。
嘉祐七年包拯在官至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病,同年病逝,京师万民无不叹息,这样一位以廉洁著称,执法严峻不畏强权的人物一去不复返,宋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我们纵观包拯为官二十余载,最高职位是枢密院视事,宋朝的枢密院是管理军国大事的最高国务机关,权力上面与丞相相当,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包拯的职权与当时的副丞相一样,虽无丞相之名却有丞相之实,这位铁面无私的判官最终没有获得丞相是称号,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算是北宋王朝的一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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