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 #包青天之七侠五义#
绝大多数的七零后、八零后,都是看金超群老师的《包青天》长大的,龙图阁大学士、开封府尹包拯的大名,令人振聋发聩。
然而,当我们长大之后,偶尔接触到历史书籍,会发现史料当中,关于包拯的记载,并没有开封府尹这一职位,反而有另一个名词出现:权知开封府。
这个权知开封府,是担任开封府尹的意思吗?还是另有他意?
什么是“权知”?
想要弄清楚包拯是不是开封府尹,首先我们要搞懂“权知”是什么意思。
在宋代,对地方长官的任命差遣方式很多,有判、知、权知、权发遣。
判是指寄禄官比实际任职官职更高,即以更高的资历出任稍微低阶的官职,比如说仆射、使相、宣徽使等二品以上的官员,可以判州府。
而如果寄禄官与职事官相等,则称为“知某州府”,这也是最正常情况。
如果寄禄官比职事官更低,则称为权知、权发遣,具体来说,如果寄禄官比职事官低一级,则为“权知某州府”,低两级,则为“权发遣某州府”。
换成现代思维,其实就类似于职级和职位的分离,一个正科级干部担任某部门科长,这就是职级职位相等,而如果副科级干部担任科长,则类似“权知”的状态,副处级干部来担任这个部门一把手,则是“判”。
而权知、权发遣的情况,通常出现在什么时候呢?
当知府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该职务时,就可能由权知府、甚至权发遣代为处置事务,原因是多样的,通常包括另兼他职、生病、案件回避、上任途中等,因此,权知、权发遣是一种暂时性的代理现象,他头上还是有正牌知府的。
如此说来,包拯难道只是个代理知府?而并非真正的开封府一把手?
并非如此。
在宋代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只限于开封府一把手的任职上,只有权知开封府,而没有知开封府,但这些知开封府,又确实是开封府的一把手。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开封府尹的位置非常特殊,成为了可能继位的宗室、皇子(皇帝预备役)的锻炼岗位,其他大臣再到这个职位上,就只能称为权知开封,而不能去掉那个“权”字。
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详细记载了这一点,第一位开封府尹便是宋太宗赵光义,而后太祖之子秦王赵廷美也曾担任开封府尹,作为皇位继承人预备着。
当然,赵廷美并没能如愿继位,太宗不肯还位于太祖后人,而是传给了自己的子孙。
从赵光义开始,宋代皇室就形成惯例,开封府尹由东宫亲王担任,不去权字,如任命近臣,则为权知开封。
而宋代真正担任过开封府尹的亲王,只有四位:赵光义(太宗)、赵廷美(秦王)、赵元僖(许王)、赵元侃(真宗),这几人都曾是皇位继承人,只不过赵廷美离奇身死、赵元僖则病死于任上。
由此看来,宋代的开封府尹其实都是离皇位一步之遥的大佬,这样重要的人物,未必事必躬亲,他们的副手就显得尤其重要,一些琐碎事务,恐怕就由副手们处理了,让他们权知一下,也未为不可。
当然,我们至此也能得出结论:包拯虽然当过开封府的一把手,但他真的没有做过开封府尹,也不是开封府知府,而是权知府。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知府与府尹,是一回事吗?
其实还真不是一回事,知府称呼于地方长官,而府尹却专门指京师之地的地方长官,是从京兆尹演变而来,级别上来说,肯定府尹要高一点。
但宋代就特殊在,开封府尹是皇嗣的专属位置,其他人原本是不敢这样称呼的,所以开封府权知府,实际就相当于原本的开封府尹,这也导致了各种公案小说里,都用开封府尹称呼包拯。
不过,细心的读者可能也注意到,《水浒传》中,林冲被陷白虎堂后受审,判案的便是开封府滕府尹,这是否是一处错误?
这还真未必是错!
在宋徽宗崇宁三年,蔡京向皇帝建议,“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牧以皇子领之,尹以文臣充,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
也就是说,在此之后,原本专属皇子的开封府尹,终于可以由文臣正常任职,而皇子则担任开封牧,以示区别。
也就是说,《水浒传》里,是有可能出现普通大臣担任的开封府尹,这是时代新产物。
不过,那个新出炉的开封牧,只有一个倒霉皇帝当过,这倒霉蛋就是宋钦宗。
一个独一无二的职位,大概也算徽宗老爸送给儿子的贴心礼物吧!
毕竟,再往后,二帝被掳、南宋偏安,宋代的皇帝们,再也没机会回到北方,没机会再亲自做一回开封府尹。
故土不再,开封府尹也成绝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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