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共享电动车座椅越来越大,骑行体验越来越舒适,但也有一些市民无视“限乘一人”的安全提醒,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时载人。这样的行为不仅危险,而且违反了法律,同时也影响了城市文明。
载人安全隐患大
夏天的夜晚,骑着电动车吹着凉风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不过有的市民却把安全抛到了脑后。6月28日晚上,在亳州高新区万达广场西南角的红绿灯路口,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内,记者就看到了十多辆载人的共享电动车驶过。
在这些骑着共享电动车载人的市民中,大部分是年轻人,也有载着小孩的大人。有的市民在载人骑行中,有说有笑嬉笑打闹,完全不顾及周围的行人和车辆,共享电动车歪歪扭扭地向前走去。
“我们都比较瘦,两个人骑一个车没事的。”一名骑着共享电动车载人的小伙子笑着说,以前经常载人,从来没出过事。现在的共享电动车比以前好多了,座子大架子大动力足,两个人骑行没问题。
不过,很多市民对共享电动车载人行为并不认可。张先生说,现在的共享单车确实越来越舒适,骑行体验越来越好,但这是为了方便市民出行的,如果因此认为可以载人了,不仅想法是危险的,而且行为也是危险的。
载人骑行将受罚
目前,市区常见的共享电动车品牌有哈啰、美团和青桔。记者在三家共享电动车上都看到了相关的安全提示。哈啰共享电动车上写着“严禁载人”,美团共享电动车上写着“仅限一人骑行”,青桔共享电动车上写着“禁止载人 限一人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第二十四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的,处以警告或者30元罚款。
据交警部门介绍,共享电动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属违法行为,并且根据共享电单车的设计仅有一个座位,不建议市民载人骑行。交警如果遇到共享电动车载人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查处。
保险只保骑行者
记者了解到,随着市民对出行体验的提高,近两年投放到市面上的共享电动车各方面都有提升,外形改变、芯片换代、卫星定位系统升级、续航里程增加,车身改为踏板款,骑行更舒适,座垫面积增大,柔软度和舒适度得到提升。
一家共享电动车亳州运营负责人介绍,新款共享电动车的设计是为了骑行体验更优,而不是为了让骑行者能够载人。为了防止市民使用共享电动车时载人,公司有语音播报提醒,车身上也有文字提醒,但想解决共享电单车载人现象,需要市民配合。
这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骑行安全,企业为每一名骑行者都购买了保险,在扫码开锁时骑行险即生效。在骑行过程中,骑行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但保险公司只会对扫码骑行者进行理赔,不会赔付同乘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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