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山东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4月7日至8日,济宁市能源局执法人员对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霄云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多项违法行为。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济宁市能源局决定责令霄云煤矿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合计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从处罚内容上看,此次济宁市能源局在对霄云煤矿检查时共发现四项违法行为,其中除了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方面的违法行为之外,还包括员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行为。根据处罚书,2022年3月份王某康等6人调整工作岗位后未及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不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92号令_煤矿安全培训92令_煤矿培训号令规定安全培训内容

资料显示,霄云煤矿于2012年8月建成投产,位于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境内,隶属于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服务年限41年,并配有同等能力的选煤厂一座,矿井概算总投资14.8亿元。

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27日,注册资本6103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广宇。从股权上看,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98.8335%、1.1665%股份。

对于矿井出现违法行为的原因,以及事后整改的情况,记者发送采访函至济宁矿业集团官网公示邮箱,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复。实际上,这并不是霄云煤矿首次被处罚。2021年7月1日以来,因违反安全、排污等多项规定,该矿井已经被罚2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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